来源:发布时间:2012-06-0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2年5月15日至5月22日,我局对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送审的污水处理一号站异地增容扩建项目(茶溪谷3000M3污水处理站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根据有关审计准则,东部华侨城对其提供予审计机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基本情况
污水处理一号站异地增容扩建项目(茶溪谷3000M3污水处理站工程)经《东部华侨城项目现场办公会议》(盐会纪〔2007〕107号文)同意实施,会议议定原污水处理一号站异地增容扩建由东部华侨城组织设计和施工;该工程经费在三洲田市政配套工程资金中列支,由区发改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本次审计内容为该项目决算,实际投资626.90万元。工程于2007年12月11日开工,2010年4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跟踪审计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6,628,150.19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6,269,035.63元,核减359,114.56元,核减率5.42%,详见附表。
(二)跟踪审计情况
在对本项目的跟踪审计过程中,完成结算审计一项,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一份,结算送审金额6,443,150.19元,审定金额6,084,035.63元,核减359,114.56元,核减率5.57%。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执行方面,该项目实际投资626.90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时限报审竣工决算
本工程于2010年4月1日竣工,建设单位于2012年5月10日报审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施工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审计机关提交决算资料”的规定不符。
建设单位今后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整理项目决算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审计。
附件:污水处理一号站异地增容扩建项目(茶溪谷3000M3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成本决算审计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 |||||
污水处理一号站异地增容扩建项目(茶溪谷3000M3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成本决算审计汇总表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审计事项 |
送审金额 |
审定金额 |
核减额 |
备注 |
一 |
建安投资 |
3,503,880.74 |
3,223,107.89 |
280,772.85 |
|
1 |
“茶溪谷”3000M3污水处理站低压电缆安装工程 |
392,800.00 |
364,951.75 |
27,848.25 |
深盐审报〔2012〕76号 |
2 |
“茶溪谷”新建污水处理站及人工湖水处理机房土建、补充合同增加工程 |
2,798,443.93 |
2,580,647.80 |
217,796.13 |
深盐审报〔2012〕76号 |
3 |
“茶溪谷”污水处理站及6#湿地坝口等零星土建工程 |
312,636.81 |
277,508.34 |
35,128.47 |
深盐审报〔2012〕76号 |
二 |
设备投资 |
2,939,269.45 |
2,860,927.74 |
78,341.71 |
|
1 |
“茶溪谷”新建3000M3污水处理站设备订购及安装工程 |
2,781,489.45 |
2,703,147.74 |
78,341.71 |
深盐审报〔2012〕76号 |
2 |
“茶溪谷”“云海谷”污水处理站提升水泵采购工程 |
157,780.00 |
157,780.00 |
0.00 |
深盐审报〔2012〕76号 |
三 |
待摊投资 |
185,000.00 |
185,000.00 |
0.00 |
|
1 |
“茶溪谷”污水处理站施工图设计 |
185,000.00 |
185,000.00 |
0.00 |
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所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
|
合计 |
6,628,150.19 |
6,269,035.63 |
359,114.56 |
|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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